室字〔2017〕10号关于做好县级领导帮扶工业企业发展工作的 通 知

 

 

室字〔201710关于做好县级领导帮扶工业企业发展工作的 通 

 

各镇街党(工)委、政府(办事处),区委各部委,开发区管委会,区政府各部门,各人民团体,区直各企业,区武装部:

为帮助重点规上工业企业创新转型、提档升级,提质增效、膨胀发展,促进全区工业经济再上新水平,经区委、区政府研究决定,现就做好县级领导帮扶工业企业发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是严格落实帮扶责任。实行县级领导联系帮扶工业企业制度,各联系帮扶企业的县级领导要把服务企业发展作为第一要务,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和协调机制,坚持每季度至少一次到所帮扶的企业进行深入调研指导,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、产品销售、企业管理、贷款融资、土地使用、人才引进、技术改造、科技创新、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情况,鼓励引导企业学习研究新政策,掌握市场新规律,推动企业大发展。

二是切实解决发展难题。坚持问题导向,建立问题协调解决机制,实行困难和问题“挂号销号”制度,通过调研、座谈,摸清企业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和实际困难,采取现场办公的方式,根据职责分工协调有关部门,拿出解决措施,全力跟进服务。

三是强化帮扶督导调度。为确保企业帮扶达到预期效果,实行“季调度、季通报”的推进机制,区督查局定期进行督查调度,及时通报县级领导帮扶企业发展情况,对有关重大问题,实行“挂牌督办、办结销号”的方式,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。

 

 

中共山亭区委办公室 

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3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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